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
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 Academy of Art,国标代码10355),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现为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化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南山、象山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