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4年艺术类美术类志愿填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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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艺术类本、专科各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二)艺术类考生本、专科志愿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填报,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专科”栏内。所有艺术类考生在 “提前录取本科”和“提前录取专科”栏内不得兼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除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可兼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

  (三)取得专业课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

  (四)在统考合格基础上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直接使用统考成绩的相应院校及专业。

  (五)取得外省院校未包含在我省统考专业目录内的专业课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

  (六)省内高校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专业课联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省内相应院校以及省外院校中注明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专业。

  (七)我省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校验,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志愿信息进行提示并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