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17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浙江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高校全称:浙江音乐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53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