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 西昌学院 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西昌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昌学院(中文名),Xichang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