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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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两个招生专业

学(师范)专业。本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在吉林、山西、河南、湖南、安徽和四川等计划招生25人,学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与爱尔兰卡洛理工学院合作举办,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在吉林、辽宁、安徽、山东和江西等计划招生100人,学费标准待定。

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

二、新增两个大类招生

1.工商管理类。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3个专业,学费标准4180元/学年,第1-3学期按照专业类收费标准收取,第4-8学期按照所学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2.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3个专业,学费标准4840元/学年,第1-3学期按照专业类收费标准收取,第4-8学期按照所学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3.学生直接选择“专业类”填报高考志愿。录取学生在入学后的第3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第4学期进入所选专业学习。专业分流按照学校文件和相关学院分流实施细则执行。

三、调整三个专业录取原则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