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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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专业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招声乐、器乐考生]、舞蹈表演[招舞蹈考生]、舞蹈表演[招健美操考生]、舞蹈表演[招体育舞蹈考生]、广播电视编导(省外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音乐教育(专科)

 报考条件

  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国家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2019年具体规定执行;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招声乐、器乐考生]、舞蹈表演[招舞蹈考生]、广播电视编导(省外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省外招生)专业使用统考(联考)成绩录取,要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科类和批次的专业合格线;广播电视编导(河北省招生)、书法学专业使用河北大学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要求达到本科合格,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省招生)专业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要求达到本科合格;舞蹈表演[招健美操考生]、舞蹈表演[招体育舞蹈考生]专业使用河北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要求达到本科合格。

  音乐教育专业在专科提前批文史类填报志愿,要求考生音乐类(声乐、器乐)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125分,其中器乐只招钢琴、手风琴考生。

 录取规则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招声乐、器乐考生]、舞蹈表演[招舞蹈考生]、舞蹈表演[招健美操考生]、舞蹈表演[招体育舞蹈考生]、体育教育专业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书法学专业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河北师范大学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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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咨询QQ:805667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