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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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创建于1946年,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东校区三个校区。

  艺术类招生概况

  四川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含美术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类,共包括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美术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自2013年起,取消所有省份校考,承认各省对应的艺术统考成绩,也不再发布艺术类招生简章。我们只能从学校每年6月份发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中,获取艺术类招生信息。

  相关学院简介

  美术学院位于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 2003年获得美术学科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新增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艺术硕士(美术专业)、美术学科教学论教育硕士点下设美术教育、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影像媒体设计、美术史论、美术学科教学论、西南美术遗产与创意设计等培养方向。2008年美术学专业被评定为四川省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同年省级教学示范中心“四川师范大学艺术实验教学中心”获批建立。

  学院目前开设有绘画、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四个本科专业。绘画专业下设国画、油画、版画方向;美术学专业下设美术教育与美术理论方向;环境设计专业下设室内设计专业方向和景观设计专业方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下设品牌战略方向和新媒体设计方向。

  研究生教育有美术学、学科教学、艺术硕士3个专业,其中美术学科学硕士点下设美术教育、中国画、油画、版画、美术设计、中国美术史论6个专业方向,艺术硕士美术专业下设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4个专业方向,艺术硕士艺术设计专业下设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艺术设计3个专业方向。

  服装学院是四川师范大学于2003年建立的以艺工结合为主要特色,致力于为社会培养专业有特色、就业有优势、创业有能力、提高有基础、发展有空间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的专业学院。学院2013年的招生专业有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服装表演)、产品设计、服装设计(专科)5个本、专科专业或专业方向。

  舞蹈学院最早的前身可追溯至1998年由四川师范大学与原四川省舞蹈学校联合创办的舞蹈学院。2007年,四川师范大学在学科建设和专业结构进一步调整过程中,将原艺术学院、原现代艺术学院的舞蹈类专业整合的基础上,组建的以培养舞蹈类和音乐剧类专业人才为目标的专业学院。

  现有舞蹈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民间舞)、舞蹈表演(中国舞)、舞蹈表演(国标舞)、音乐表演(音乐舞蹈)、音乐表演(音乐剧)7个本科专业(或专业方向)以及具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位权。目前,学院具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800余人,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专业舞蹈院校。

  音乐学院是学校在学科建设和专业结构进一步调整过程中,将原艺术学院、原现代艺术学院的音乐类专业整合的基础上,组建的培养音乐类艺术人才的专业学院。目前设有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硕士、艺术硕士和教育硕士,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以及音乐学(作曲与指挥)5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音乐学专业为四川省省级特色专业,并积极探索招收艺术指导专业。同时积极申报音乐教育博士办学点。

  影视与传媒学院于2015年9月28日正式成立,有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动画9个本科专业;其中网络与新媒体是全国首批此类本科专业,广播电视学入选四川省首批卓越新闻人才教育培养单位,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入选国家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广播电视编导属1999年我校在西部高等学校同类专业中率先开办的专业。此外,学院拥有全国首批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学院还招收戏剧、电影、广播电视、造型艺术研究4个方向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

  录取原则

  1.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8个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考生高考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需高于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考生省控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文化考试成绩40分(除单列学校代码的产品设计和绘画两个中外合作项目以及公费师范生外)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统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3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考生高考成绩成绩及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考生高考成绩及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需高于四川省播音与主持类考生省控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文化考试成绩20分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4.其余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高考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6.对于生源数大于计划数的艺术类专业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生源情况先划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此比例不超过105%。

  7.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