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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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江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分

省份

类别

专业最低分

备注

内蒙古

美术类

213

内蒙古联考成绩

音乐类

186

内蒙古联考成绩

湖南

美术类

240

湖南联考成绩

音乐类

243

湖南联考成绩

服装表演类

224

湖南联考成绩

江苏

美术类

205

江苏联考成绩

音乐类(声乐)

171

江苏联考成绩

安徽

美术类

278.26

安徽联考成绩

音乐类

149.97

安徽联考成绩

河北

美术类

235.7

河北联考成绩

音乐类(声乐)

147.3

河北联考成绩

河南

美术类

239

河南联考成绩

服装表演类

169

河南联考成绩

四川

美术类

237

四川联考成绩

音乐类

235

四川联考成绩

贵州

美术类

223.32

贵州联考成绩

音乐类

197.19

贵州联考成绩

  闽江学院2017年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批次

科类

专业

录取最低分

备注

艺术类本科B批
(校本部)

美术文

环境设计

522.35

按综合分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

520.2

按综合分录取

绘画

520.75

按综合分录取

雕塑

515.4

按综合分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

516.6

按综合分录取

美术理

环境设计

507.6

按综合分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

507.75

按综合分录取

绘画

506.8

按综合分录取

雕塑

503.85

按综合分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

504.05

按综合分录取

音乐文

音乐学

247

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音乐理

音乐学

248

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表演文

服装与服饰设计

526.55

按综合分录取

艺术类本科B批
(闽台合作项目)

美术文

环境设计

513.95

按综合分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

509.55

按综合分录取

美术理

环境设计

501.15

按综合分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

492.7

按综合分录取

艺术类本科B批
(VR学院)

美术文

视觉传达设计

515.15

按综合分录取

  福建省录取原则

  ①音乐类:在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福建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和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时,按照考生文考的位次,文考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②美术类、服装表演类:在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福建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和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当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出现同分的情况时,按照考生文考的位次,文考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其他省份录取原则: 

  在考生的普通高考成绩和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和专业统考资格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出现同分时,按文考成绩排序,文考成绩在前者优先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和文考成绩都出现同分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艺术类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艺术类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