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艺术类志愿批次设置及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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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艺术类志愿批次设置及录取办法

  填报志愿

  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进行。

  (一)艺术类统考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高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本科二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高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专科提前批设一、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二)艺术类校考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高校,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对在我省未列分省计划的高校,由高校自行组织二志愿征集;对在我省列有分省计划的高校,由我省统一组织二志愿征集。

  录取办法

  (一)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相应专业考试合格。

  (二)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按教育部规定自行划定。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投档规则

  1.使用河北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投档。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录取规则为按专业成绩录取的,我省依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高校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高校录取规则与按专业成绩录取不同的,我省将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高校查看。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院校调档比例,依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个依次检索考生院校志愿进行投档。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录取规则由高校根据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省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档后,高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将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我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限制)档案全部提供给考生报考高校查看,由高校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其中报考我省统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还须相应类别的专业统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

  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河北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