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2017年艺术类校考合格分数线
 来源: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要求,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2017年本科表演(服装表演招考方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05.0分。

  现将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社会各界可通过多种渠道据实向学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学校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单位和个人保密。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合格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学校对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和录取办法按照《大连工业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如遇教育部或各省份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或各省份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1、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801室)

  邮政编码:116034

  电话:0411-86323661、86323693(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1:40、13:20-16:50)

  电子邮箱:

  2、申诉渠道

  申诉部门:大连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处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907室)

  邮政编码:116034

  电话:0411-86323813(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1:40、13:20-16:50)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