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6年艺术类校考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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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要求,我校依照《福州大学美术类专业2016年招生简章》和《福州大学音乐学专业2016年招生简章》,于1月16日-3月4日分别在山西、河南、四川、江西、湖北、浙江、江苏、湖南、广东、山东、安徽、河北等12个省份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公布。

  校考各省招生计划及合格线如下:

报考专业

省份

招生计划

合格线

美术类

安徽

48

160

湖北

39

160

山东

45

159

广东

37

161

湖南

31

161

河南

42

156

江苏

32

159

河北

41

159

江西

30

160

浙江

30

162

山西

30

163

四川

30

154

音乐学

山东

8

88.7

注:以上招生计划以各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

  考生如对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及合格名单(详见附件)有异议,可通过来电和来访方式反映,公示时间为4月1日-8日。联系电话:招生办0591-22866857,监审处0591-22865580。

  校考合格考生可于4月11日后自行登录成绩查询系统下载电子合格证,我校不再寄发纸质证书。便于考生填报志愿,我校将于6月下旬各省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开通艺术类招生资讯自助查询系统,敬请各位考生留意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