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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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混合所有制新型综合艺术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院创办于2005年9月,是参照国内30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院校之一,具有独立颁发本科毕业文凭和授予学士学位资质。
  学院位于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占地面积近千亩。校舍总建筑面积逾20万平方米。学院下设设计学院、新媒体艺术学院、时尚设计学院、美术学院、表演艺术学院、文化创意产业管理学院、文物保护与修复学院和基础教育学院。
  2015年4月,国际评估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QS)发布的全球大学学科排名中,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在列“艺术与设计”学科第51-100名段。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共有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绘画、公共艺术、表演、文化产业管理等共16个专业,总计招生约1200名(以教育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2017年,我校继续开设“SIVA-德稻实验班”。实验班由我校与德稻教育机构联合聘请的海内外专家亲自设计课程体系并领衔授课。开设的专业包括产品设计(战略设计与创新)、产品设计(可持续家具设计)、环境设计(生态建筑设计)、环境设计(主题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品牌识别与公共空间)、动画(创意动画)、艺术与科技(交互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针织·运动)、文化产业管理(品牌战略与管理)、表演(音乐剧表演)等。
  我校2017年各招生专业中,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公共艺术专业,需参加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招生面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辽宁、黑龙江、河北、湖南、四川、广东、贵州、吉林、新疆等共计15个省市;绘画、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2017年均需参加我校校考,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如所在省市有相关统考要求的,需在专业类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校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照分省计划在普通类二本批次招生,不设校考。
  2017年我校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学院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全国计划备注
设计学院130502视觉传达设计78含视觉与信息设计、包装传播设计、品牌识别与公共空间方向
130503环境设计104含会展设计与策划、室内设计、生态建筑设计、主题环境设计方向
130504产品设计76含战略设计与创新、可持续家具设计、整合创新设计方向
新媒体学院130305广播电视编导60含影视编导、网络文学方向
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30
130310动画56含动画、创意动画方向
130404摄影52
130509艺术与科技102含演出空间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交互媒体艺术方向
时尚学院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150含服装艺术设计、时尚设计与传播、纤维艺术设计、针织时装设计、时装·针织·运动方向
130507工艺美术60含玻璃与陶瓷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方向
130301表演25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
美术学院130402绘画75含绘画、文物修复方向
130403雕塑30
130506公共艺术30
130508数字媒体艺术30
表演学院130301表演55含影视与话剧表演、音乐剧表演方向
文产学院120210文化产业管理180含文化策划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体育赛事营销与场馆管理、品牌战略与管理方向
合计1193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参照国内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据此,我校2017年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规定如下:
  1、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普通类专业除外)。
  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若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考生应在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报考我校专业校考。我校认可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录取时专业成绩以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各专业招生省市及专业考试类型见下表:

专业门类专业考试方式招生省市
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公共艺术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
专业成绩依据招生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面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辽宁、黑龙江、河北、湖南、四川、广东、贵州、吉林、新疆15省市招生。
绘画、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组织专业校考。考生需相关专业省统考合格。
专业成绩依据校考成绩。
面向全国招生。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普通类二本批次招生。面向部分省市招生。

  2、报考方式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参加我校各考点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在各省市相关招考规定的基础上,依照我校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2017年1月初登录我校网站首页【招生热线】提前在我校网上报名,并于2017年春节前后到沈阳、成都、青岛、杭州、南京、福州、上海所设考点参加考试(请注意设考专业及报名方式)。山东考生若选择青岛考点请至本省网上报考。部分省市对于已在本省设点校考的相关专业如有规定,考生不得选择其他省市考点。摄影专业仅在我校本部设立考点。

设点省份设考地点校考专业2017年考点
现场报名时间
2017年考点
考试时间
辽宁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1月17-18日1月19-22日
浙江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仅提供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请参照浙江省相关文件1月20-22日
福建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8号)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1月18-19日1月21-23日
江苏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仅提供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请参照江苏省相关文件1月22-24日
四川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新生路6号)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2月10-11日2月12-15日
四川武侯高级中学(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2月11-12日2月13-15日
山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2月14-15日2月16-18日
辽宁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路146号)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2月14-15日2月17-19日
上海本校(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绘画、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等专业2月18-19日2月20-23日
上海本校(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2月26日2月27日

  3、考试科目 
  2017年我校各校考专业考试科目信息如下(具体考试规程,请查阅我校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表演(音乐剧表演):
初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
复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表演;
三试(面试):表演、演唱、形体/舞蹈、语言表达能力测试、音乐素养。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初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
复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表演;
三试(面试):表演、演唱、形体/舞蹈、语言表达能力测试。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形体观察、台步展示技巧、才艺展示、综合素质。
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面试):稿件播读、作品朗诵;
复试(面试):即兴评论、才艺展示;
三试(笔试及面试):书面写作、文字播报、述评、言语交流。
广播电视编导:
初试(面试):故事创作;
复试(面试):话题评述;
三试(笔试):写作。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造型基础、创意设计
摄影:
初试:操作技能及面试
复试:基础知识笔试
动画:命题美术设计、故事创作
绘画(绘画)、(文物修复):素描基础、色彩基础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专业类别报考专业2017年录取规则备注
美术类(一)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类统考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美术类(二)公共艺术、雕塑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三)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校考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美术类(四)绘画(绘画、文物修复)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摄影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广播电视编导编导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表演(音乐剧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普通类文化产业管理在普通类二本批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线(专业所在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普通类专业除外)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统一排序录取的省市,将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换算成750分,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我校录取时不限定外语语种,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上述专业大类分别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非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考生同时取得两种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第一志愿未达录取线,而所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择优调剂录取。
  4、我校认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直辖市,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省、直辖市当年全体美术考生中排名前50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可报批审定后录取。(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考虑)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美术类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雕塑、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要求无色盲。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我校2017年收费标准为:
  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80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5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及保障制度
  我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按规定参加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我校将对2017级录取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同时,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专门为我校贫困生设立“圆梦艺术奖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详见学校网站介绍。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网上咨询窗口进行网上咨询。
  招生热线(工作日9:00-16:00):021-67823033、67823034
  八、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