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6年外国留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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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1999年并入清华大学。学院历史悠久,学科结构完整,教学、科研、工艺实验条件完备,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已连续两次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全球60所最佳设计院校之一。学院现设有十个系、一个基础教研室,涵盖21个本科专业方向。具有艺术学门类中“设计学”、“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中“设计学”两度被评为本领域唯一的国家级重点学科,“艺术学”在全国学科评估中,两度排名全国第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国内领先、富有影响力的教师队伍,其中一大批是活跃在国内外学科前沿的艺术家、设计家和学者。目前全职专业教师205人,其中教授74人(含博士生导师43人),副教授103人。学院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芬兰、韩国等国家42所知名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交流关系,每年引进数十位国际和国内专家和著名学者进行课程讲授。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将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本着培养“德厚艺精,博学求新”人才的宗旨,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理念,探索全球背景下拔尖创新艺术人才培养的新举措,向建设世界著名美术学院的目标迈进!

  在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指引下,学院坚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符合时代要求的复合型、创新型杰出艺术人才为目标,为建设成为世界著名美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欢迎各国考生报考!
 

  一.报名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 25周岁以下,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学历的外国公民;

  (2)汉语水平达到HSK六级(含六级) / 新版HSK五级(含五级)以上(且每一科目均在60分以上);

  (3)对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我校执行教育部教外来〔2009〕83号文
 

  二.申请时间

  在线申请时间:2016年2月23日~3月7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间:2016年3月14日~3月25日(节假日除外)

  网上打印入学考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11日~4月15日
 

  三.考试时间  
    2016年4月16日(周六)全天、17日(周日)上午

  地点:北京清华大学(详细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报名手续及提交材料

  1、 在线申请:

  通过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进行在线申请,填写申请信息,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出《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学习申请表》)

  2、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1)《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学习申请表》’

  (2)初中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和高中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3)外国教育组织在华开设的国际学校及中外合作办学,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

  (4)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预期毕业证明原件,录取后需补交高中毕业证书;

  (5)汉语水平考试(HSK)六级(新版HSK为五级)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报名时须出示原件);

  (6)两张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片;

  (7)所在高中的推荐信(按网上推荐信格式填写);

  (8)本人护照照片页、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的复印件(报名时须出示原件);

  (9)在读大学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大学的成绩单、在学证明和推荐信;

  (10)到2016年9月1日仍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供《在华监护人公证书》(监护人应为在北京居住,有经济来源的中国人或外国人);

  (11)如需申请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学费奖学金,请从网站上自行下载并填写《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学费奖学金申请表(新生用)》;

  (12)对符合教育部教外来〔2009〕83号文规定,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申请时需提交:①入籍证明;②注销原中国户籍证明;③最近4年的护照出入境签章页复印件(原件备查);④最近2年的国外学习经历证明;

  (13)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参加国外高考成绩单,国外知名大学录取通知书等);

  除上述申请材料外,根据情况我校可要求申请者提供补充材料。

  注:

  1.报名费600元。

  2.书面申请材料可通过递交/委托他人递交/邮寄(申请表需由申请者本人填写和签字)等方式,提交至北京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及邮编见本简章第十三项。

  3.申请材料和报名费等不予退还。
 

  五.学费标准

  每学年每人40000元人民币,按每学年缴纳。

  注:学生在每学年报到注册时必须购买《来华人员综合保险》,保险内容必须包括住院及意外伤害险,标准为600元/年。
 

    六.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学制及学历

招生专业

招生

人数

专业方向

名额

考试科目及满分标准

学制

学历


设计学类

34

服装与服饰设计

3

1. 素描(100分)

2. 速写(100分)

3. 色彩(100分)

4. 中文写作和通识(100分,其中中文写作80分,通识20分)

四年

本科


陶瓷艺术设计

2


视觉传达设计

6


环境设计

6


产品设计

3


产品设计(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2


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2


艺术与科技(信息设计)

2


动画

2


工艺美术(纤维艺术)

3


工艺美术(玻璃艺术)

3


美术学类

14

绘画(中国画)

1

1. 素描(100分)

2. 速写(100分)

3. 色彩(100分)

4. 中文写作和通识(100分,其中中文写作80分,通识20分)


绘画(油画)

4


绘画(版画)

3


雕塑

4


摄影

2


艺术史论

2

艺术史论

2

中文写作和通识(100分,其中中文写作80分,通识20分)


合计

   50

备注

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规定:

* 选报“设计学类”招生专业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11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 选报“美术学类”招生专业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5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 选报“艺术史论”招生专业的考生,专业方向志愿只能填报“艺术史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