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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 2025 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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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以“传承弘扬印刷文明,创新发展出版文化”为办 学使命,开启中国出版印刷高等教育的先河。前身为 1958 年国家文 化部建立的文化学院;1961 年原文化学院印刷工艺系并入中央工艺 美术学院;1978 年,在其基础上组建北京印刷学院;2020 年被北京 市确定为“高水平特色型大学”;2024 年,学校成功获批博士学位 授予单位,新增出版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形成了“学士、硕士、博 士”完整的学位授权体系。经过 60 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成 为在出版与传播、印刷与包装、设计与艺术三个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和 特色,文、工、艺、管协调发展,国内唯一以出版为学科专业特色、 为出版传媒全产业链培养人才的全日制高水平特色型高等院校,被誉 为业界名校。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北京印刷学院。学校隶属北京市,由北京市人 民政府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建。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学校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

 (三)办学类型: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颁发学历证 书类型为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 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印 刷学院”。

 (四)办学地点:主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程庄路,西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 盛街 206 号。

 (五)组织机构: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 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 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 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计划 

学校艺术类专业学历: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收,新高考改 革省份无选考科目要求。

 (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所在学院省级统考科目校考模式
视觉传达设计125设计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类初试+复试
绘画14
数字媒体艺术100新媒体学院
动画50

:面向全国所有省份招生(不含港澳台),不编制分省计划(最 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 艺术、动画 3 个专业可兼报,校考合格证 3 个专业通用;绘画专业与 其他校考专业不可兼报。

(二)采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所在学院省级统考科目
艺术与科技60设计艺术学院
美术与设计类
产品设计
60
新媒体艺术86新媒体学院

注:含北京市双培、外培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 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校考报名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专业须参加我校 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生源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2.取得生源地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

 3.身体健康,非色盲。

(二)报名时间 2025 年 1 月 2 日 16:00 至 2025 年 1 月 9 日 12:00。

(三)报名方式 方式一:手机访问 ,下载并安 装艺术升 APP,进入报名系统。 方式二:登录北京印刷学院本科招生网-艺术校考报名专栏 

(四)报名费用:160 元/人。 

(五)注意事项 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可取消报名(报名截止之前可以调整 1 次报 考专业),费用不退。若网上缴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四、校考选拔程序

 (一)线上初试 

1.初试时间 2025 年 1 月 12 日 14:00—16:00(考生可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 11:00 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为便于考生熟悉、掌握线上初试的拍摄要求和考试流程,线上初 试前,学校安排两次模拟考试(考试时间、时长与线上初试有所不同, 考生须至少参加一场)。

 第一场:1 月 10 日 19:00-19:30,18:30 进入“网络考试”

 第二场:1 月 11 日 19:00-19:30,18:30 进入“网络考试”

 2.初试科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工具及材料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 体艺术、动画、绘画素描2小时人物头像(根据图 片资料模拟写生)试卷用纸为八开素描纸(考生 自备)、绘画工具为黑色铅笔 或炭笔(考生自备)

3.初试形式

 初试方式为远程网络考试(线上考试),考生须在考前做好如下 准备工作: 

(1)考试空间:独立安静的室内场所,一个封闭考场仅限一名 考生。

 (2)网络环境:良好稳定的信号和 WiFi 网络。 

(3)考试设备等要求详见《北京印刷学院 2025 年艺术类校考线 上初试操作手册》。 如考生未按以上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后果由考生自负。

 4.初试要求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成报名缴费、模 拟考试及线上考试三个步骤,所有步骤逾期均不予补办。

 5.初试结果查询 初试结果于 1 月下旬在报名系统内开放查询,仅分合格与不合格, 合格考生方可参加我校复试。 

(二)线下复试 

2 月 23 日进行复试,具体复试要求另行公告,请关注北京印刷 学院本科招生网及“北京印刷学院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

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址备注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 体艺术、动画、绘画命题创作(满分150分)08:30-11:30北京市大 兴区兴华 大街(二 段)1号考试用纸、考试用具等 详见《北京印刷学院 2025 年艺术类校考考试 大纲》
命题创作(满分150分)13:30-16:30

(三)考试纪律 

考试时,考生须经过身份验证和信息审核。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 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考生在参加校考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学校相关 考试规定。对违反纪律和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将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 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如有组织作弊和替考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结果上报考生所 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四)成绩查询 

1.学校将于 3 月下旬在网上发布成绩。

2.考生可登录北京印刷学院本科招生网查询。

 3.合格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书,我校将不再邮寄。

 4.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校考成绩无效。

 (五)补充说明 

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及时在北京印刷 学院本科招生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五、录取原则 

(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专业组织校考,录取 原则如下: 

1.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 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

 3.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

 4.按照校考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按照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校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 考成绩位于校考专业合格考生总数的前 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 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 取控制分数线 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 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二)采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新媒体艺术专业不组织校考,录取原则 如下:

 1.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对应科类本科录 取控制分数线。

 2.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本科录取控 制分数线。

 3.按照生源地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 取。

 备注:

 ①对于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 化课成绩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或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比值、语 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②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在提阅考生档案和确定专业时,均承认招生 省份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不分省招生计划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不 计入文化课成绩。

 六、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 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限于目前师资条件,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原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 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及相关规 定。根据专业要求,色盲考生不能报考学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数 字媒体艺术、动画、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新媒体艺术专业。

 七、其他事项 

(一)学校招生专业学费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学 费标准相关规定执行,艺术类专业 10000 元/学年。学生入学后全部 要求住校,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根据北京市有关物价标准,按照校 区及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 750 元/学年-1500 元/学年。

(二)学校全面落实“奖、贷、助、勤、补、免”资助体系,奖 学金按学年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项 目。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国家助 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本简章若与教育部有关文件不符,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若与有关省份政策有冲突将协商解决。 

(四)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的情况发生, 我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及修改招生简章。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0227871 

招生网址:

招办微信公众号:北京印刷学院本科招生

 电子信箱:zsb@bigc.edu.cn 

北京印刷学院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