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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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旅游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成绩认定:我校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地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