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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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美术高考画室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2.学校国家代码:11646

  3.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5.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主校区)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1.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计划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美术高考画室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科类为音乐学类,2023年总招生计划数为90人,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省份

浙江

江苏

湖南

上海

湖北

江西

总计

音乐学(师范)

43

17

5

5

10

10

90

  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使用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2.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美术类专业的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科类为美术学和设计学类,2023年总招生计划数为190人,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层次

学制

招生计划

备注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四年

70

主校区

美术学(师范)

4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80

  招生省份及各省招生计划如下:

省份

视觉传达设计计划数

美术学(师范)计划数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计划数

浙江

20

14

26

山西

0

4

0

陕西

0

0

3

河北

0

0

3

河南

6

0

4

湖南

8

4

7

山东

8

0

6

安徽

8

6

8

江苏

10

3

0

湖北

6

0

7

广西

0

3

0

江西

0

3

4

四川

4

0

8

重庆

0

0

4

上海

0

3

0

总计

70

40

80

  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使用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不允许转专业(包括转入和转出)。

  三、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考生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艺术类省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按150分计)。

  四、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美术高考画室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

  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

  五、附则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美术高考画室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3.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上述内容如与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的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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