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2015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来源: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江西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6

山东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文)

24

河南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文)

16

湖北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6

重庆市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74

四川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4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我校对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关省市专业联考成绩。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不含高考政策性加分)÷生源地高考分数总分×100×30%+专业成绩÷生源地高考专业联考成绩总分×100×70%。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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