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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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
招生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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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术学(师范) |
115 |
9000元/年 |
湖北、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甘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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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215 |
9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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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书法学 |
25 |
9000元/年 |
湖北、山西、安徽、山东、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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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音乐学(师范) |
93 |
9000元/年 |
湖北、河北、江苏、安徽、陕西、湖南、甘肃、贵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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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音乐学(作曲) |
5 |
9000元/年 |
湖南、甘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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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
13 |
9000元/年 |
湖北、河北、江苏、安徽、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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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 |
49 |
9000元/年 |
湖北、河北、湖南、甘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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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 |
50 |
9000元/年 |
湖北、河北、安徽、湖南、贵州、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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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20 |
9000元/年 |
安徽、山东 |
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排序。
2.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等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排序。
3.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学生进校后在体育学院培养。
4.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重庆排名前十的艺考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