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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传媒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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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传媒学院本科分数线
辽宁传媒学院2021年辽宁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1.历史类:
  表演:169 3
  戏剧影视文学:417
  广播电视编导:441
  影视摄影与制作:393 2
  戏剧影视导演:57.6
  播音与主持艺术:54.3
  录音艺术:398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95.2
  动画:403 2
  绘画:379.5
  雕塑:372 5
  摄影:360.5
  艺术设计学:397.4
  视觉传达设计410
  环境设计:409
  服装与服饰设计:389. 2
  公共艺术:381 2
  艺术与科技:379.7
  2.物理类:
  表演:177.3
  戏剧影视文学:401
  广播电视编导:408
  戏剧影视导演:58.6
  播音与主持艺术:55.5
  录音艺术:37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63.1
  动画:344.1
  视觉传达设计:358.1
  环境设计:371.6
  服装与服饰设计:352.2

辽宁传媒学院2021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美术类非校考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计算综合分。
  报考我校非美术类非校考专业,需获得对应专业的省级统(联)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0.6+专业课成绩*0.4”计算综合分。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艺术与科技、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艺术类专科批第一阶段按辽宁省相关规定执行。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我校艺术类校考通知。
  辽宁省生源考生报考录音艺术专业,需获得辽宁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使用平行志愿录取省份及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含历史学科类)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含物理学科类)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对于使用有序志愿录取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同分:文科(含历史学科类)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含物理学科类)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文理统一排序。不设专业级差。
省外艺术类统考专业录取原则:
  省外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依据考生折算后的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省外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当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艺术(文)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艺术(理)则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河南省美术类本科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绘画、摄影、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按综合分=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编导类本科(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按综合分文化成绩*0.6+专业成绩*0.4。河南省美术类专科专业(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按综合分=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167。
  内蒙古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计算综合分,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编导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计算综合分,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山西考生报考我校书法学、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0.6+专业成绩*0.4。
省外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
  凡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若生源省有省统考,考生须获得对应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我校则同时承认省联考与其他本科院校校考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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