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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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本科分数线
湘南学院
2021年湖南省艺术类本科批平行志愿投档线

科类

志愿类型

专业组名称

投档线

艺术类
(平行组首选历史)

平行

第3组(美术类)

284.8

平行

第4组(音乐类)

301

平行

第5组(舞蹈类)

288.6

平行

第6组(播音主持类)


艺术类
(平行组首选物理)

平行

第11组(美术类)

280.5

平行

第12组(音乐类)

298

平行

第13组(舞蹈类)

280.2

平行

第14组(播音主持类)

690

湘南学院2021年湖南省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投档线

科类

志愿类型

专业组名称

投档线

艺术类(平行组首选历史)

征集

第6组(播音主持类)


艺术类(平行组首选物理)

征集

第11组(美术类)

283.3

湘南学院2021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
  ①在湖南省录取艺术考生时,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要求、投档和录取规则均按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
    ②在学校组织了音乐、舞蹈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贵州、河北、甘肃、山东和山西省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考生,考生专业成绩须校考和统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音乐、舞蹈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若综合总分相同,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校考生源,在第一志愿校考生源不足且计划不能调整时,经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认可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考生专业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线后,按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排序拟录,若专业成绩相同,再按语、数、外成绩排序。
    ③在学校没有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地区专业成绩认可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考生。考生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拟录。④艺术考生外语不单独限分,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确定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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