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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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集训画室

省份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山西

美术学

本二批A

62.34

64.54

66.08

视觉传达设计

本二批A

64.63

66.54

68.18

公共艺术

本二批A

65.41

66.32

68.56

福建

美术学

艺术本科A批

71.8

72

72.3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本科A批

71.6

71.6

71.7

公共艺术

艺术本科A批

71.2

71.8

72.6

江西

美术学

第二批本科(含艺术类普通本科)

518

519.8

521

视觉传达设计

第二批本科(含艺术类普通本科)

520

521.3

521

服装与服饰设计

第二批本科(含艺术类普通本科)

518

520.3

521

山东

美术学

艺术类本科批

532.42

539.6

553.05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本科批

535.5

536.8

538.43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类本科批

531.25

533.9

536.92

广西

美术学

本科提前批

517

523.7

534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提前批

536

542.7

550

公共艺术

本科提前批

518

531.7

545

海南

美术学

本科艺术类

198.5

200.1

201.5

公共艺术

本科艺术类

195.2

195.9

196.8

重庆

美术学

艺术本科批A段

209

211.3

216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本科批A段

208

209.6

214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本科批A段

207

208.5

213

公共艺术

艺术本科批A段

207

208.1

211

四川

美术学

艺术本科一批

243

245.7

254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本科一批

244

246.6

248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本科一批

244

245.1

246

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一)专业成绩认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
  (二)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和出档规定;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三)实施“顺序志愿”的,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实施“平行志愿”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四)进档考生按以下规则确定专业:
  1.实施“平行志愿”的,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实行“顺序志愿”的,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折算方式为: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70
  3.专业计划录取不满额时,在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如所填专业均已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