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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

报考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流行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 听觉器官无实质性病变,男身高 1.70 米以上、女身高 1.60 米以上, 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 盘乐器演奏、流行演奏)专业:听觉器官无实质性病变;

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实质性 病变,男身高 1.73 米以上、女身高 1.63 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 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 1.75 米以上、女身高 1.65 米以上, 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⑤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实质性病变。

报考规定

、江苏省考生

①报考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含与苏工艺联合培养 4+0 项目)、产品设计、 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外合 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

报考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编导 专业统考。

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 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文物保护与修复、 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 理、艺术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江苏省文化课高考, 专业免试,依据江苏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 择优录取。

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省招收对口单招考生,考生 只需参加江苏省对口单招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其它在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 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

③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演唱、流行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流行创作)、音乐学、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音乐传播、乐器修造)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均须参加音乐专业江 苏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④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 4+0 项目)的专业只招收江苏考生。

 

2、外省考生

①报考我校在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的外省美术高考集训画室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 专业校考。

②我校在外省艺术类批次招生的专业,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 均可报考。

 

③我校各专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只接受计划类型为“普通类”的 考生报考(即以汉语言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3. 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 参加省级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

 

4、考试交验的材料

①参加网络线上考试的考生,须根据考试系统提示要求进行验证、核 实身份后,参加考试。

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需交验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 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 类专业报考证”原件。

②所有考生,均需验证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 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

 

5、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

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摘要)

 

荷马教育,荷马美术培训画室

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专业,荷马画室

美术高考集训画室,南艺招生

南艺招生名额,重庆艺考荷马画室政策答疑

重庆排名前十的画室,南艺美术招生

※注:

1. 上表中,考试类型为省统考、校考的专业,考生所属省有相关专业省级统 考(或联考)的,考生必须参加该专业的省级统考(或联考)和我校校考,省统 考成绩合格后,我校校考成绩有效,否则成绩无效。

2. 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高考填报志愿前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 ()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3.“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文化分比值 =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 ÷ 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

省控线;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 =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 ÷ 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

线 × 专业满分 + 考生专业分。  

 

4.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省招收对口单招考生。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 4+0 项目)

专业只招收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其他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5. 我校 2021 年乐器演奏类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凡未列出的乐

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具体如下: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二胡、民乐低音、古筝、 扬琴、琵琶、中阮、古琴、竹笛、唢呐、笙;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小提琴、中提琴、 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 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

爵士低音提琴、萨克斯管、爵士小号、爵士长号、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双排键 电子管风琴、古典吉他。

6. 我校 2021 年舞蹈表演专业招收的舞种为:古典舞、民间舞、国标舞。

7. 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 学(影视策划与制片)、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艺术史论、文物保护与修复、 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 只招收普通类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课高考,专业免试,依据各省普通 类本科相应批次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美术学、美术学(书画 鉴定)、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影视 摄影与制作、艺术史论、 文物保护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管理专业 均按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8. 外省考生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 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 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合并考试,专业成绩通用。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选择美术设计类专业即可。

9. 艺术类批次招生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 为准,详见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10. 学费标准最终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为准。

11. 我校有关规定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 门文件为准。

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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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凡中央音乐学院附中、中国音乐学院附中、上海音乐学院附中、星海音 乐学院附中、沈阳音乐学院附中、四川音乐学院附中、武汉音乐学院附中、天 津音乐学院附中、西安音乐学院附中、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当 年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类主修专业,具有免专业考试初试资格(如仍参加初试, 则视为考生放弃免初试资格,将以初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专业考试复试),但 仍需办理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并在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同步上传所在附中注 明主修专业证明材料电子版以便核验。证明材料纸质版考生需在初试报名结束 后三天内通过顺丰寄付方式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 74 号南京艺术 学院音乐学院(教师休息室牛老师收 025-83498467)、流行音乐学院(演艺 大楼 423 流行音乐学院学生科收 025-83498312),证明材料电子版与纸质需 保证一致并齐全。初试结束后按规定正常办理复试手续。

2.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学(师范)专业,复试阶段考场内安排钢 琴伴奏,考生须提供正谱(五线谱),不可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音频。

3. 凡自备音乐的考生,请提供 U 盘,音频播放格式为 MP3,并只存有本 场考试相关音乐。

4. 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必考科目,凡有缺考科目的,该专业成绩不得 合格。

5. 我校除校本部以外,各专业无外设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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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校考报名及考试相关安排

报名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须于 2021年1月 6-15 日关注“南京 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缴费(微信报名、缴费系统关闭 维护时间为每天的 00:00—4:00)。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 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我校将通过教育部信息交互平台对所有报名 校考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凡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参加我校专 业考试成绩无效。

有初复试考试的专业,初试考试为网络在线考试,复试考试为现场考试。 考生在完成专业报名缴费后,1 月 10 日起可申请该专业的网上模拟考试, 考生申请网上模拟考试次数不限,正式开考前,考生必须至少完成 1 次完整 的网上模拟考试。网上模拟考试系统关闭时间为 2021 年1月17日 18:00。

通过初试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复试手续,对复 试阶段的面试科目,按系统提示要求预约面试考试时间,预约完成后,按报 名系统提示要求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时到南京艺术学院参加复试考试。

只有一轮考试的专业,考生必须按时登陆微信报名系统预约或确认现场 考试时间,预约或确认完成后,按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按时到南京艺术学院参加专业考试。

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 2021年1月15日 18:00, 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

需要进行网络在线专业初试的考生,正式开考前,考生必须至少完成 1 次完整的网上模拟考试。网上模拟考试系统关闭时间为 2021年1月17日 18:00。

报考专业需要预约或确认现场考试时间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 上预约或确认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各专业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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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说 明

1. 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及各地具体要求,为保证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学校将视实际情况,调整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如有调整,将在南京艺 术学院本科招生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广大考生密 切关注。

2. 考生因赴考、疫情等因素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3. 请考生关注我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该网 站的“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本人专业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 业合格证。

4.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 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5.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6.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 日语教学。

7. 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 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 资格一年。

8. 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 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9.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 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

10. 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国家政策 调整及其他变化,本校将于高考填报志愿前发布招生章程,并最终以国家、省相关 规定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 任何法律责任。

11. 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报考要求

1. 港澳台地区考生可报考我校面向外省招生的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 专业。

2. 报考我校的港澳台地区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3. 港澳台地区考生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科目内容等要求均同于 内地考生。

4. 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

招生名额:8 人,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办法: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中华人 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 招办”)划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录取最低分数线 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地区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联招办组织 的文化课考试。考生可登陆联招办网站()查看招生 简章并进行报名。联招办联系电话:86-20-89338633 转 7。

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籍人士报考我校,请与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联系,联系电话: 025—83498218;邮箱:。

学校地址、邮编、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74 号    

学校网址:

邮政编码:210013                  

招生网址:

学校招办:025—83498055、83498382

美术学院:025—83498126                   设计学院:025—83498147              

工业设计学院:025—83498620            音乐学院:025—83498467              

流行音乐学院:025—83498311            电影电视学院:025—83498189                  舞蹈学院:025—83498273                    传媒学院:025—83498169          

人文学院:025—83498354                    文化产业学院:025—83498640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025—83498186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25—83498038       国际教育学院:025—83498218

声    明

我校从未组织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不允许 校内各部门或个人举办或参与各类考前辅导和培训;学校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 构以任何形式开展考前辅导或培训等;在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中,学校不收取 任何单位及个人的赞助费,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及校外单位从事招 生录取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任何虚假宣传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举报电话:025-8349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