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20年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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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须参加生源省份美术类省级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2.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合并批次改革省份,第一批、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新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不限。

  4.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宁缺毋滥。对有固定投档规则的生源省份,我校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

  5.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宁缺毋滥。对有固定投档规则的生源省份,我校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

  6.我校美术类专业文理兼收,专业分省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录取时,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理科排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文理科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理科排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