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765801
最新: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校考招生简章
 来源: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最终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下达为准)

专业类

招生类型

培养专业(方向)

国标代码

学制

学年学费

计划数

培养单位

设计学类

大类招生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4年

15000元

120

设计艺术学院

产品设计

130504

4年

15000元

50

艺术与科技

130509T

4年

15000元

50

环境设计

130503

4年

15000元

180

建筑与环境艺术系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5

4年

15000元

120

服装系

公共艺术

130506

4年

15000元

30

公共艺术系

工艺美术

当代手工艺

130507

4年

15000元

60

陶瓷与玻璃

4年

15000元

3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7

4年

15000元

30

影视动画系

动画

130310

4年

15000元

60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8

4年

15000元

30

美术学类

大类招生

摄影

130404

4年

9000元

60

绘画

油画

130402

4年

15000元

50

油画系

版画

4年

15000元

55

版画系

水彩与综绘

4年

15000元

90

实验艺术系

实验艺术

130407TK

4年

15000元

30

中国画

130406T

4年

15000元

60

中国画学院

书法学

专业招生

书法学

130405T

4年

15000元

40

美术学类

专业招生

雕塑

130403

5年

15000元

36

雕塑系

美术理论类

专业招生

艺术史论

艺术考古

130101

4年

7000元

30

美术史论系

艺术管理

130102T

4年

15000元

30

美术学

130401

4年

15000元

30

艺术设计学

130501

4年

15000元

30

普通类

专业招生

艺术教育

040105

4年

13000元

100

艺术教育学院

(临潼校区)

专业招生

学前教育

040106

4年

13000元

99

音乐学

专业招生

音乐学

130202

4年

7000元

20

特殊教育类

专业招生

工艺美术

130507

4年

15000元

50

特殊教育艺术学院

注:①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00号,教学单位:中国画学院、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公共艺术系、设计艺术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系、服装系、实验艺术系、美术史论系、影视动画系、特殊教育艺术学院;

②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教学单位:艺术教育学院。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

(4)报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的考生(报考雕塑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美术学类校考),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并合格;

(5)报考书法学的考生,是否参加本省统考按各省规定执行(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报考我校书法专业的宁夏考生可不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因山东省、河北省书法学为校际联考,经与该省教育考试院沟通协商,可按无省级统考对待,山东、河北籍考生可直接报考我院书法学校考)。

(6)报考艺术学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统考且成绩合格,如没有相应类别统考,须参加各省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

(7)报考音乐学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要求的统考(山东籍考生需参加山东省济南大学主考的校际联考考试)且成绩合格。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

(4)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涉嫌犯罪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者。

(6)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三、校考方案

1.美术理论类、音乐学专业不组织校考。

2.受疫情影响,郑州、兰州、沈阳、长沙、西安5个考点组织的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校考,在高考结束后进行组考,具体方案另行公告

3.书法学专业增加非现场初选,通过提交视频及纸质作品等方式筛选出200名考生,在西安考点组织校考,具体方案另行公告。

4.考试时间确定后,对已报名未参加校考的考生重新开通网上确认,考生重新选择考点或放弃报考,对放弃报考的考生退还报名费,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网上确认、退费等事宜另行公告。

5.确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校考工作方案调整的,我院将及时公告。

四、录取原则

1、西安美术学院根据“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2、我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劳,专业、文化成绩综合评价,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我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报考我校为“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3、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执行全国招生计划(普通类专业除外),各地区无名额限制,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我校对福建省等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的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陕西省生源中录取。

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各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统考必须合格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使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也无效。

5、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

6、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五、录取办法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学专业文理兼招,录取规则为: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按文理科统一排队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书法类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录取考生须在我校公布录取信息后3日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专业分流公告,并按要求完成培养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工作,综合分排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分配。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放弃专业选择,将由我校统一进行专业调剂。

2、美术理论类专业(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文理兼招,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理科统一排队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

3、音乐学专业文理兼招,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理科统一排队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4、普通类专业(艺术教育、学前教育)执行分省招生计划,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文科二本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5、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按照满分为750分进行折算。

六、特殊教育类考生

西安美术学院特殊教育艺术学院于2004年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是八大美院中唯一一所特殊教育艺术学院。特殊教育类招生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特殊教育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七、华侨港澳台考生

1、华侨港澳台考生须满足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联招【2020】1号文件)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及身份资格要求,按要求参加联招考试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并按要求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报名办法及考试安排与内地考生相同。受疫情影响,华侨港澳台考生考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2、台湾学测招生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八、入学须知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1)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2)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八、其他事项

1、我院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成人教育学生(专升本、高起本)、美术中专生。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2、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所有信息以我院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88221716(传真)

3、确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工作方案调整,我院将及时公告,敬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  

4、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安美术学院,如各省政策与我院招生要求不符按各省政策执行。